1、房產面積測算的內容
面積測算系指水平面積測算。分為房屋面積和用地面積測算兩類,其中房屋面積測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積、共有建筑面積、產權面積、使用面積等測算。
2、房屋的建筑面積
房屋建筑面積系指房屋外墻(柱)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,包括陽臺、挑廊、地下室、室外樓梯等,目具備有上蓋,結構牢固,層高2.20 m以上(含2.20m)的永久性建筑。
3、房屋的使用面積
房屋使用面積系指房屋戶內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間面積,按房屋的內墻面水平投影計算。
4、房屋的產權面積
房屋產權面積系指產權主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建筑面積。房屋產權面積由直轄市、市、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確權認定。
5、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積
房屋共有建設面積系指各產權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積。
6、面積測算的要求
各類面積測算必須獨立測算兩次,其較差應在規定的限差以內,取中數作為最后結果。
量距應使用經檢定合格的卷尺或其他能達到相應精度的儀器和工具。面積以平方米為單位,取至0.01㎡。
房屋建筑面積測算的有關規定
1、計算全部建筑面積的范圍
a)永久性結構的單層房屋,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;多層房屋按各層建筑面積的總和計算。
b)房屋內的夾層、插層、技術層及其梯間、電梯間等其高度在2.20m以上部位計算建筑面積。
c)穿過房屋的通道,房屋內的門廳、大廳,均按一層計算面積。門廳、大廳內的回廊部分,層高在2.20m以上的,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d)樓梯間、電梯(觀光梯)井、提物井、垃圾道、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層計算面積。
e)房屋天面上,屬永久性建筑,層高在2.20m以上的樓梯間、水箱間、電梯機房及斜面結構屋頂高度在2.20m以上的部位,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f)挑樓、全封閉的陽臺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g)屬水久性結構有上蓋的室外樓梯,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h)與房屋相連的有柱走廊,兩房屋間有上蓋和柱的走席,均按其柱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i)房屋間永久性的封閉的架空通廊,按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j)地下室、半地下室及其相應出入?,層高在2.20 m以上的,按其外墻(不包括采光井、防潮層及保護墻)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k)有柱或有圍護結構的門廊、門斗,按其柱或圍護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i)玻璃幕墻等作為房屋外墻的,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m)屬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車棚、貨棚等按柱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n)依坡地建筑的房屋,利用吊腳做架空層,有圍護結構的,按其高度在2.20 m以上部位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。
o)有伸縮縫的房屋,若其與室內相通的。伸縮縫計算建筑面積。
2、計算一半建筑面積的范圍
a)與房屋相連有上蓋無柱的走廊、檐廊,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。
b)獨立柱、單排柱的門廊、車棚、貨相等屬永久性建筑的,按其上蓋水平投形面積的一半計算。
c)未封閉的陽臺、挑廊,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。
d)無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術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。
e)有頂蓋不封閉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,按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
3、不計算建筑面積的范圍
a)層高小于2.20m以下的夾層、插層、技術層和層高小于2.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。
b)突出房屋墻面的構件、配件、裝飾柱、裝飾性的玻璃幕墻、垛、勒腳、臺階、無柱雨篷等。
c)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。
d)房屋的天面、挑臺、天面上的花園、泳池。
e)建筑物內的操作平臺、上料平臺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間安置箱、罐的平臺。
f)騎樓、過街樓的底層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。
g)利用引橋、高架路、高架橋、路面作為頂蓋建造的房屋。
h)活動房屋、臨時房屋、簡易房屋。
i)獨立煙囪、亭、塔、罐、池、地下人防干、支線。
j)與房屋室內不相通的房屋間伸縮縫